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去程:w5 080 can ika 2300/0330 1
回程:w5 081 ikacan 2100/0850 1
产品亮点
1、航班:乘坐马汉航空(w5),广州往返,直飞德黑兰,全程三飞,不走回头路,轻松惬意;
2 、美食:德黑兰烤羊排餐 伊斯法罕知名特色羊肉片餐 国宾馆“abbasi hotel"晚餐 设拉子露台烧烤;
3、游玩:走访六大世界文化遗产地,领略波斯文明;
卡尚波斯花园—费恩花园;
伊斯法罕—国王广场王宫和蓝色清真寺;
帕萨尔加德—居鲁士帝陵;
设拉子天堂花园——伊尔姆花园;
设拉子的“长城”——波斯波利斯;
德黑兰的波斯镜宫 ——格雷斯坦宫;
4、体验:网红清真寺——绿镜清真寺;“秘境”——马哈尔鲁湖/粉红盐湖;
走进伊朗人家,与当地人共进晚餐,解锁伊朗当地人生活;
乘马车绕行伊玛目广场;
百年咖啡老店享用当地特色胡萝卜汁藏红花冰淇淋。
5、住宿:全程五星级酒店;
6、赠送:伊朗特产藏红花一瓶 长途拉车波斯小点。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签 证:中国大陆护照伊朗免签;
2、机票标准:广州起止经济舱机票及机场税,团队机票不允许改名、退票、改票、改期。(不含航空公司临时新增的燃油附加费);
3、酒店标准:行程中所列星级酒店的双人间(标准为二人一房,如需入住单间则另付单间差费用或我社有权有权利提前说明情况并调整夫妻及亲属住宿安排);
4、用餐标准:行程中所列餐食,午晚餐为当地伊朗餐(每人每份);(套餐或自助餐,酒水不含)。如果不用餐或因个人原因超出用餐时间到达餐厅的,不再另补且费用不退;(用餐时间在机场候机或飞机上的餐食由客人自理);
5、景点标准: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的二道门票及个人消费)。行程表中标明的景点游览顺序和停留时间仅供参考,我公司有权根据当地交通等情况调整景点顺序,实际停留时间以具体行程游览时间为准;
6、用车标准:空调旅游巴士(10-14人19座,15-24人30座,25-41人44座);
7、导游司机标准:伊朗当地中文导游 或 当地英文导游 中文翻译;
8、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护照费用;
2、全程单房差rmb3500/人;
3、导游司机导服费rmb1000/人 (大小同价),请务必社结。
4、行程表以外行程费用;
5、行李物品的搬运费、保管费及超重费;
6、一切个人消费(如:电话、传真、电视付费频道、洗衣、饮料等);
7、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8、非我社所能控制因素下引起的额外费用,如:自然灾害、罢工、境外当地政策或民俗禁忌、景点维修等;
9、游客人身意外保险;
10、客人往返出境口岸的一切费用。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小孩收费:2-11周岁的执行小孩收费,仅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及景点第一道门票,不提供住宿床位。若占床位的则按成人价格;孩童的导游服务小费按成人小费标准支付。
2、婴儿收费:2周岁以下(不含2周岁)的执行婴儿收费,仅提供机票(不含机位)及旅游服务;并按成人价格的五折收费,婴儿的导游服务小费免收。
3、如遇航空公司临时增收燃油附加费或机场税等承运费用,游客须及时补交;如遇航空公司临时下调燃油附加费,组团社须退回多收取的费用。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航空公司的通知为准。
退改规则
1、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景点门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餐费、车费等均不退还;
2、行程表中所列航班的起抵时间均为当地时间,“ 1”表示航班第二天抵达;
3、行程表中所列餐食,“x”表示该餐食不包含在行程中;
4、行程表中所列购物店的目的是让游客本身了解和体验当地的人文文化,游客的购物属于客人的自行购买行为,我公司不承担客人的自愿购买行为责任。(伊斯法汗:地毯店, 波斯著名的工笔画工作室)
5、保险说明:强烈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游客人身意外保险”,如旅行社出资为游客投保,如客人发生意外伤害事件,视事实情况保险公司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游客获得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后,相应免除旅行社的赔付责任。“游客人身意外保险”的适用范围以及条件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原则。
温馨提示
1、本资料仅界定旅游线路、游览内容之用。
2、首末站城市及航班起飞时间待定,具体的行程游览顺序将根据航班安排的首末站城市最终确定,团队实际行程以出团说明会或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为准。
3、行程所列航班时间:“ 1”表示航班第二天抵达,“ 2”表示航班第三天抵达,起飞与到达时间均为当地时间。
4、行程所列餐食:“x”表示行程不包含该餐。
其他信息
1、此团为旅行社同业拼团,广东省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接待社的相关信息以及导游、领队的姓名和电话,在出团说明会时派发的行程表中告知,旅客对此表示同意。若本社此团收客人数太少(不足10人)则不开出团说明会,敬请谅解。
2、旅行社已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行程所到的购物摊点和商店,若不是组团社行程所列统一组织前往购物的,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
4、境外长线旅游舟车劳顿,请游客注意自身状况在报名时如实告知身体健康情况,确保参加适应自身条件的旅游活动。 年纪较大的长者不适宜单独参加常规散客团,建议长者与家人同行。 怀孕的女性不适宜参加常规散客团。已怀孕的女性游客应在报名并签订本合同时告知组团社,组团社有权决定是否接纳怀孕游客参团;因游客怀孕而影响行程或临时终止出团的,按游客违约处理。 为确保团队游客的身体健康,如个别游客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危及他人健康之疾病,组团社有权拒绝游客出团或终止游客随团,所交费用按合同游客违约处理。
5、自持免签证护照前往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参团宾客,必须自备具有多次进出中国的签证方可参团;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参团的宾客,必须同时持有并携带回乡证出入境。入境地移民当局有保留对持免签护照游客拒绝出入境的权利。
6、以国家的法定工时规定,司机的工作时间为10小时/天(包括用膳、景点参观的等候),超时须另付加班费。行车期间要求乘客必须佩带安全带,敬请理解与配合。
7、旅游团队所抵各旅游城市及景区安全系数总体较高,但盗抢偷现象仍时有发生,请宾客妥善保管各自的行李、贵重财物、护照、机票等物品,在景区游玩或晚间自由活动外出期间最好结伴同行,相互照应,对当地不熟悉环境的街巷或活动场所要特别小心,以避免给宾客造成不可估量地损失。
8、根据中国海关的相关规定,游客在境外购买的物品,可能需要征收关税。
9、行程所列各旅游景点的精彩表述,系组团社根据相关资料提供参考,团队观光活动受天气、日照及时间等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留意。
10、行程内经过的景区、餐厅、商场、集市、中途休息站等商店不属于旅游定点购物店,若客人在此类商店所购买商品与组团社无关。如客人在此类商店所购买的商品出现任何问题,组团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游客参加打猎、潜水、海边游泳、漂流、滑水、滑雪、滑草、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马、赛车、攀岩、水疗、水上飞机等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旅游者参加此类活动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游者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关于出海、沙滩或水上游乐项目的温馨提示
敬请客人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请客人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活动,在游玩前或参加水上游乐活动项目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游泳时,需有同伴陪同,切忌单独游玩,且切勿到非游泳区游泳,勿超越安全线。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
2)参加高空活动项目或乘坐缆车或参加其它高空项目(如山上半空的玻璃栈道)
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若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恐高症者不适宜参加。
3)关于温泉项目的温馨提示
浸泡温泉请避免空腹、饭后1小时或酒后进行;不要长期在水里浸泡太久,成年人浸泡10-15分钟应上岸适量喝水补充身体水分;温泉区域地面湿滑,特别要留意温泉区地面湿滑,避免摔倒;如有皮肤感染、传染病,或处于月经、怀孕期等客人,切勿参加。未成年人一定要在成人的陪同和看护下方可参加。
13、游客境外出游的,在自由活动期间,切勿参加非法或未经中国政府核实的当地旅游团体提供的自费项目、行程,以免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饮食中毒等意外事件。
14、游客务必遵守所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宗教、民族、风俗习惯,了解当地在衣着、拍照等方面的禁忌,遵守《旅游文明公约》,注意文明举止,讲究公共卫生。
15、游客不应以任何理由帮助他人(包括领队)携带烟酒等任何物品出入关,否则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游客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及备注内容已经详细阅读,
了解并同意参团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作为《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附件,自签字或盖章之日期生效。
游客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